各系:
现将评选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系参照执行,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评审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
8月30日至 9月4日,发布《关于评选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详见2017版学生手册)。
2.学生提交申请与班级组织评审
9月4日至9月8日,班主任组织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出席的班会,即国家奖助学金申请与评审的预备会,认真组织学习《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和学校当年《关于评选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及相关文件通知要求。
9月4日至9月15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于9月15日前直接交给班主任。班主任直接接收学生纸质申请材料,不得由班委代收后集中上交。
9月4日至9月15日,班主任直接受理学生申请材料后,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访谈家长、班级学生调查等多种方式,全面调查了解申请者学习、思想、生活等情况,全面核实掌握申请者学习状态、精神面貌、家庭经济状况等。
9月4日至9月15日,在深入掌握学生全面情况的基础上,班主任组织召开第二次全体成员出席的班会,即国家奖助学金班级民主评议会议:公布申请者具体名单,参照《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之规定公开、公正、公平的逐一评审申请者学习、思想、生活等各方面情况,经全体同学评议通过无异议后,将拟推荐名单、《国家奖助学金班级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到年级辅导员处。
3.系内评选、初审、公示、上报
9月16日至9月26日,各系部根据各年级学生申请情况、各班级国家奖助学金民主评议会情况、各班级拟推荐学生情况,在全面掌握全系学习成绩优劣分布情况、充分调查了解全系家庭困难学生分布情况、全系各年级专业班级人数分布情况等基础上,组织召开系内综合评选和初审工作,确定本系初审名单,确保班级及系内评审程序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并在全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面向全系师生公开征求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各系将初审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
9月28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召开集体会议,复审、复核、讨论各系初选名单,提出该年度建议名单,并上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
5.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评审
9月29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审核、审批该年度拟推荐名单。经评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后,确定拟获奖名单。
6. 学院公示
9月30日至10月12日,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最终评审获奖名单向全院学生公示12天(5个工作日),接受反馈意见。
7.学院报批
10月13日-15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河北省教育厅报送学院该年度获奖名单。
二、材料报送要求
9月28日之前,以系为单位统一上报: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1份/人,纸质版5份/人(签字盖章等全部完成),参照表格模板填报信息;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1份,参照表格模板数据填报汇总信息;
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1份,参照表格模板数据填报汇总信息;
4.《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1份,参照表格模板数据填报汇总信息。
三、监督举报渠道
为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监督举报渠道如下:
1、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辅导员办公室,负责人:各系各年级辅导员、各系主管学生工作副主任。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陈永利,教一楼213,电话:7523013,E-mail:279401794@qq.com。
3、学生工作部主任,赵敏丽,教一楼215,电话:7523488。
4、网络渠道: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主页—院领导信箱。
四、附件
01国家奖学金汇总名单表
01国奖申请审批表
01国奖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01国奖公示模版
02励志奖学金汇总名单表
02申请表:励志
03助学金汇总名单表
03申请表:助学
04 国家奖助学金班级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