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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的通知

作者:教学工作部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3043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教学工作部重新修订了《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课程考核和成绩管理规定》,并制定了《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考试规范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随着本学期进度过半、结课考试密集来临,为了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新的管理规定和办法,进一步加强考风和学风的建设,现将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教学工作部负责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总体安排、协调和督导工作,安排好教学督导的考试巡视、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监考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各系(部)要提高对考风建设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明确责任,抓好落实,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杜绝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健康有序地进行。

1.要召开考试专项工作会议,组织本系(部)教师认真学习学校有关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课程考试与成绩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等,做到人人皆知。

2.各系(部)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要熟知留级、退学、考试违规处理、补考与重修等重要规定。要求学生要积极主动地向任课教师请教,做好复习迎考准备,考出真实成绩,考出优秀成绩。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平时学习较吃力学生的指导与督促,要耐心、细致做好学习辅导工作,特别是安排好课程考前辅导、答疑。

3.各系(部)教学负责人要加强和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协调,共同做好对学生的考试专项教育和诚信教育,加强学生的诚信意识。要组织本系(部)学生认真学习《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考试规范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试行)》,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到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充分认识到考试违规将给学生自身未来的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

三、各系(部)要按照学校要求,布置好期末考试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制、考试、阅卷、成绩录入、考试成绩分析、试卷保存等相关工作,尤其要加强各个环节的审核。

1. 要继续做好考试方法改革工作

理论课程要尽量避免“一次性闭卷笔试”的考试方式。任课教师应加强课程的过程考核,适当增加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例,最高可占50%。考试方法改革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要求监考教师要切实履行好主、监考教师职责,严抓考场纪律,积极为学生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监考教师务必要在考前强调考场纪律,把可能发生的考试违规行为尽力消灭在萌芽中

3.考试结束后,为了不影响后续的补考、重修安排以及方便学生在网上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做好下学期的学习及补考复习安排,要求各系(部)按照学校规定,尽早做好学生考试成绩的录入。要求各门课程应当在该课程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完成阅卷、成绩评定、成绩网上填报工作,并将成绩单、学生试卷、答题册报送开课系(部)保存。

四、根据目前考试中出现的问题,现做出如下提示:

1. 监考教师至少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熟悉考场、布置考场、清擦黑板、清点考卷、准备答题册、安排学生座位等。

2. 考试开始前十分钟,主考教师要打开屏蔽仪和监视器;

3. 考试开始之前,监考教师要宣布考场纪律,并提醒学生不要将手机带进考场;如已带人考场需关机并放置到指定地点。

4、监考教师不要将手机带进考场,在考试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5、监考教师发现考生作弊,注意收集并保留证据(作弊材料、手机等),让作弊学生签字后与学生考试材料一起,在考试结束后由发现作弊的教师亲自教到考务办公室,并作情况说明。

6、监考教师不能随意调换监考。如有正当理由不能监考,需填写《监考教师请假与调换申请表》,由系(部)主任签字同意后,于考试前两天交到考务办公室。    

树立良好的考风,形成优良的学风、校风是学校各部门、每个师生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严肃考试纪律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需要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各系(部)等相关部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

 

 

                               教学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