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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存包柜使用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7-12-29 12:12:07
 

 

按照图书室管理规定,进入借阅室不允许携带书包和其他无关物品。为了方便读者上机或者查阅资料,图文信息中心特地配置存包柜,为所有读者提供存包服务。为了更好地利用这些存包柜,现制定以下规定和使用办法,希望全体读者熟知:
1.  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仅用于读者入馆前存放书包、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和微机实验室的个人物品,离馆时应及时取走所存物品。读者使用存包柜的时间:上午800至晚上1000
2. 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等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最好自备挂锁将存包柜锁好,以免发生物品丢失事件。
3. 图书馆属一级防火单位,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4. 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敲击、刻画、撬损存包柜;读者存包时请记清自己的存包位置,不要误取别人的物品,误取别人的东西未及时退回者将由学校保卫部门按偷盗物品处理。个
5. 读者须当日请取出寄存物品,严禁占用存包柜。图书馆将不定期对存包柜进行清理,占柜者须凭有辅导员签字和自己的检讨书领回占柜物品,并接受批评教育。
6.  存包柜采取自助管理方式,请读者自觉遵守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