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链接。
中国古代图书分类法

发布时间:2008-1-9 12:02:01
 

        我国古代的图书分类法,经历了一个提出、完善和定型的过程。这个过程大约从西汉开始,经历东汉、三国、两晋、南北朝直至隋唐,有千年左右的时间。
  从西汉到三国之前是图书分类法提出和探讨的时期。
  探讨图书分类法的最早著作出现于西汉。光禄大夫刘向“以通达,能属文辞”受到朝廷重视。(《汉书·刘向传》)汉成帝命刘向等人总校群书。刘向每校完一书,就为该书著录篇目,撰写提要。刘向去世后,汉哀帝又令时为骑都尉的刘歆继承父业,“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西汉著名史学家班固在其所著《汉书·艺文志》中所采用的图书分类法与刘歆的《七略》基本相同,共有“六略”。
  从三国到南北朝是图书分类法得到完善的时期,“四部”分类法成为图书分类法的主流。
  三国时已出现“四部”之名,但其确切的含义并非后来的“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著名史学家周予同先生认为,汉、魏时人一般将“五经”之外的《乐》、《论语》、《孝经》、《小学》称为“四部”。魏文帝曹丕在其所著《典论·自序》中说:“五经、四部、《史》、《汉》、诸子百家之言,靡不毕览。”从其表达的意思看,“四部”应在“五经”、“诸子”之外。曹丕在《典论·自序》中所说的“四部”即为此意。(周予同:《中国历史文选》下册第24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西晋初年,秘书监荀勖将当时的图书分为“甲”、“乙”、“丙”、“丁”四部,这才是我国历史上开始出现的真正的图书四部分类法。荀勖历曹魏和西晋,自幼聪明好学,“十余岁能属文……既长,遂博学,达于从政,仕魏。”(《晋书·荀勖传》)魏秘书郎郑默始制《中经》,秘书监荀勖又因《中经》更著《新簿》,分为四部,清朝著名史学家钱大昕对荀勖的四部分类法作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四部之分,实始于此。”钱大昕还认为,荀勖的四部分类法与后来出现的“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所排次序不同,而是将“子”部放到了“史”部之前。他认为荀勖的四部分类法是以“乙部为‘子’,丙部为‘史’,则‘子’犹先于‘史’也”。(钱大昕:《潜言堂文集·卷十三》)
  东晋李充任著作郎时,图书典籍十分混乱。他整理图书,删去烦重,又按类划分,将图书分为四类,“以甲、乙为次,自尔因循,无所变革。”(《隋书·经籍志》)钱大昕认为,自此而后,“‘经’、‘史’、‘子’、‘集’之次始定。”(钱大昕:《潜言堂文集·卷十三》)
  南朝宋元徽初年,秘书丞王俭“依《七略》撰《七志》四十卷。”(《南史·王俭传》)
  南朝齐永明年间,“秘书丞王亮、监谢造《四部书目》。梁秘书监任昉、殷钧,亦撰《四部目录》;而术数之书,别为一部,令奉朝请祖[日恒]撰次,故称《五部目录》。”(钱大昕:《潜言堂文集·卷十三》)祖[日恒],《南史》卷七十二称作祖[日恒]之,是我国古代著名科学家祖冲之之子,善历算,有巧思,对目录学有重要贡献。南梁任昉、殷钧和祖[日恒]所撰成的《五部目录》指“经典”、“纪传”、“子兵”、“文集”、“技术”。任昉、殷钧和祖[日恒]的“五部”分类法与西晋荀勖的“甲”、“乙”、“丙”、“丁”四部分类法也不同,因为“五部”分类法是将“史”部置于“子”部之前,这与东晋李充“四部”分类法的排次相同。
  从隋唐起,图书的四部分类法已经基本定型,成为人们遵循的最基本的图书分类法。《隋书·经籍志》已将当时的图书按照“经”、“史”、“子”、“集”分类,划“经籍一”为“经部”,“经籍二”为“史”部,“经籍三”为“子部”,“经籍四”为“集”部。后来由于“子部”图书较少,人们又常将“释”、“道”、“方技”之类书籍并入该部。钱大昕认为:“隋、唐以后,叙书目者大率循‘经’、‘史’、‘子’、‘集’之次。而‘子’家寥寥,常并‘释’、‘道’、‘方技’而一之。”(钱大昕:《潜言堂文集·卷十三》)宋朝之后,理学兴起,著书立说成风,因此“子”部图书也就比以前大为增加,弥补了“子”部图书的不足。
  清朝乾隆年间,朝廷对图书的收藏和管理更加重视,并组织编成了我国历史上最大的一部丛书——《四库全书》,共收书3503种,79337卷。因书的内容按“经”、“史”、“子”、“集”四部划分,又是所载内容空前的一部图书,故定名《四库全书》。这部书虽然存在一定的缺陷,但其史料价值和社会影响极为巨大。它对保存和整理我国古代文献起了极大的作用,也是我国历史上图书四部分类法的代表之作。
(本文拷贝自“光明网”,作者王迎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