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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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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 按照国家财政法规、《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做到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接受;对记载不完整或不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补填或更正;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一切开支,要坚持原则,不予报销。对取得的原始凭证要认真审核,其审核的内容如下:(1)审核其原始凭证是否是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收据;(2)审核其原始凭证是否有经手人签字,并说明资金使用用途;(3)审核发票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一致。
二、负责编制学院年度经费预算(草案),进行预算执行过程管理和控制。
三、对于各种应收及应付款项要及时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对预借的差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严格审查有关支出。
四、搞好工资核算,要及时、准确掌握有关工资方面的政策、开支标准。
五、认真核对经人事部门批准的工资和各项津贴及职工出勤报表;审核正确后,进行工资数据录入,及时打印工资表。
六、认真、准确地登录各类明细帐,要求做到帐目清楚、数字正确、登记及时、帐证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七、负责综合统计工作,并根据统计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八、负责学院年鉴、文件汇编的编辑出版及学校资料积累工作。
九、负责学院各类文件的立卷、归档、分发、报送工作。
十、会同综合岗负责校园网等方面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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