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06年师资引进计划 | ||||||||||||||||||||||||||||||
浏览次数:26721 更新时间:2005-12-6 | ||||||||||||||||||||||||||||||
华北电力大学始创于1958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 2003年3月划归教育部管理,现为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2005年正式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二、招聘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表达能力强,具备一定的教学、教研及科研能力,适应高等教育工作特点并符合以下条件: 1、应届全国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往届全国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有一定教学、科研实践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 三、待遇 1、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纳入华北电力大学正式编制,依据国家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待遇。 2、全国统招本科毕业生按人事代理制形式聘用,依据国家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待遇。 四、应聘办法 1、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寄保定市瑞祥大街282号,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院长办公室,邮编071051。应聘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含学历及工作经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代表性学术成就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能反映本人能力的其它证明材料。另附本人近期全身照片一张。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2、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312—7523456 电子信箱:hdky_renshi@163.com |
||||||||||||||||||||||||||||||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